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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美股票股利税收问题比较及启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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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果类型:
期刊论文
作者:
龙子午
作者机构:
武汉工业学院经贸管理学院
语种:
中文
关键词:
上市公司;转增股;股票股利;税收;美国;中国
期刊:
商业会计
ISSN:
1002-5812
年:
2003
期:
9
页码:
18-20
机构署名:
本校为第一机构
院系归属:
管理学院
摘要:
股票股利,是股份公司以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股利发给股东的一种股利,其来源有两种,一是利用“可分配利润”转增“股本”(也叫送股),二是利用“资本公积金”或“盈余公积金”转增股本(简称转增股)。前者可以说是利润分配行为,后者是转增股本行为,不是利润分配行为。严格讲,只有送股才是股票股利,转增股不是股票股利,但是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公布股利分配方案的同时也宣布了转增方案,转增股对公司的股价也会产生重要影响,投资者往往把它视为公司的送股,故在此一并讨论。笔者比较了中美两国股票股利的税收问题,并提出了几点启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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